本篇文章332字,读完约1分钟

合作经济适用房项目再次提速。最近,石景山区和丰台区启动了“预登记”公告程序,首先调查被担保家庭的申请意向。

根据北京市政策试点,北京市选择了丰台区高黎庄、石景山区南宫、石景山区五里坨、通州区土桥四个合作经济适用房项目,共5000套住房,已由公租房转为合作经济适用房。合作经济适用房将面向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有限价住房记录的家庭。与此同时,将根据家庭收入进行排名,收入较低的家庭将得到优先考虑。住户只需承担住房建设成本,其中包括开发企业建设利润的3%,目前的估算价格为每平方米5000-6000元。合作型经济适用房没有产权证,居民家庭拥有部分产权或长期使用权。根据试点情况和居民的认可程度,在试点达成一致意见之前不会写入法律,此类房屋不得出租或出借。(记者范辉)

标题:合作性保障房分配提速 居民仅需承担房屋建设费用

地址:http://www.aq2t.com/afhxw/129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