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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熊振林死刑上诉案中开庭公审,被残忍杀害的8名被害人家属投诉案今天开庭审理,审判地点为随州市曾都区法院。 由于熊振林未能出庭,包括其叔叔在内的亲属不愿担任代理人,法院决定缺席审理。

辩护人说熊振林求生欲很强
终审前一天,熊振林案的辩护人刘李荪、朱建刚决定到随州市第一看守所会见他。 昨晚,记者采访了这两位律师。 他们说,熊现在的心情已经平静下来了,但晚上还睡不着,在谈论最怨恨的前妻时,他深深地埋下了头,仿佛隐隐地哭了。

记者:熊上诉的理由和目的是什么?
律师:他在接到一审判决书后,向相关部门提交了5份诉状,强烈表示要上诉。 目的是充分阐明通过二审开庭请求判决死缓的理由。
记者:事件被捕后,我明显感觉到熊振林有求生的欲望,但他杀人的时候不是这样。
律师:熊在管教干警的影响下,认为活得好,想活下去,为国家做出了很多“贡献”。
记者:一审法院在法庭上判决时,他是怎么想的?
律师:他在宣判时说自己内心平静,不怕死,但现在活着的想法很强烈。
记者:他有保护生命的想法吗?
律师:是的,他想去北京找“中央大佬”。 首先是请他的母亲和叔叔去北京求情保命。 他还告诉了我们妈妈的联系电话。 请告诉我开庭时他妈妈和叔叔去了北京。 在最高院讨论死刑的时候可能可以原谅。

熊振林给省高院领导的信
尊敬的省高院领导:
你好! 我叫熊振林。 我住在随州洛阳镇的街道上。 因故意杀人罪于2009年2月9日被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尊敬的领导人,我自己罪孽深重,给受害者家属造成了深刻的精神创伤和物质损失。 我认罪,想找我改造的机会。
虽然我曾经对生活失去了信心,但在看守所领导和室友的感动和对话下,我觉得人活着很幸福,人活着真的很好。 在同一个太阳下,在蓝天下,为党、国家、社会做出贡献,尽了一些力量也是幸福和光荣的事。 人活着,其实也是一种乐趣!

我年轻,35岁。 可以进行电焊。 也会一点车床。 我会开拖拉机。 我将在劳动改造农场工作一辈子,做出一些贡献。
真心向党和政府乞求死缓的判决,给了我生存的道路!
党和政府可以给一条路,本人感激不尽,在今后的劳动中鞭策灵魂,洗礼心灵,重新做人!
如果我觉得犯罪很严重,没有机会,我也愿意认罪,把有用的肝脏和肾脏捐给需要的患者,做点贡献!
向领导请求恩准! 请求高院重新开庭,请给我生命。 (张明泉余皓肖木森)
标题:“湖北随州杀8人凶犯今二审 狱中写信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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