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033字,读完约3分钟
(原标题:裸奔南宁民族大道的年轻女性被逮捕,事件经过竟然……)
网络视频民族大街震惊了年轻的裸奔女
网络视频共有两个。
其中的录像显示,一名女性全身穿着黑色长大衣,笑容满面地在街上奔跑,身体敏感部分裸露。 从视频中可以明显识别出南宁地标性建筑——广西人民大会堂。
另一段视频显示,在卖果汁的摊子上,一名女性卷起大衣,将敏感部分暴露在镜头前。 网民推测,该视频是在南宁中山路夜市拍摄的。
网民呼吁依法惩处当事人
粗俗的视频在网上传播后,引起了网民的关注和热议。 有网友认为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敏感部分,影响不好,呼吁警方依法惩治裸体当事人。
网民评论:
@joanna :受到刺激了吗? 你忘了吃药吗? 想变红吗?
@中国挚友仔:为了钱! 算了,拼写也足够了! 一粒米养活万种人
@卟啉懂得:不知道她的父母看了之后感觉如何? 我养了一个好女儿!
@优雅的刘家二:看起来很冷
@swing制造乐趣的钝q :用WeChat的力矩看,很恶心。
@过去:又红又无耻! 这样的人脸红也很丢脸!
@北辰古巷:有人裸奔,也有人拍照吧! 裸奔和照片哪个邪恶? 求解......
@好昵称都让猪占了simon :不要以艺术的名义做肮脏的事。
警方调查了当事人的女性只有20岁,是柳州人
2月2日14:33分,@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通知↓↓↓。
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立即介入调查,很快找到了比较有效的线索。 警方依法传唤下流录像中的当事人女性,进一步了解事件的经过。
未观看的录像中的女性是小张,今年20岁,柳州人,在某高中学习。
以前,张某和南宁的摄影师取得了联系,约定拍摄人体艺术照。 1月24日,张某来到南宁入住酒店,与之前约好的摄影师见面,在酒店拍摄了人体艺术照。
25日凌晨,在南宁市的中山路与摄影师见面,只穿了一件拉萨大衣和鞋子,里面全裸。 她在中山路夜市的小摊上,摄影师用手机拍摄了不雅的录像。 随后,张某走到民族大街,摄影师拍下了粗俗的录像。
摄影师拍摄完观影视频后,通过网络传到了张某,张某把观影视频传到了自己所在的摄影师的微信群,观影视频开始在网上播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猥亵智障人士、精神病患者、未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警察决定对在公共场所裸体的张某进行5天的行政拘留。 进一步的调查正在进行。
目前,张某被警方行政拘留。
标题:“南宁裸奔女子被拘:20岁大学生 自己发不雅视频”
地址:http://www.aq2t.com/afhxw/186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