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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地报纸《巴基斯坦新闻》,5月4日,阿富汗初级法院以非法经营酒吧(以经营餐馆的名义)为由,命令五名中国妇女离开该国。与此同时,这五名妇女参与了色情服务,被阿富汗拘留了三个月。在同一案件中,六名阿富汗人因在一家由中国人经营的红宝石餐厅喝酒而被判处六个月监禁,这家餐厅是在检查外国在阿富汗经营的非法酒店时关闭的。根据法官A给该报记者的通知,被拘留的中国妇女必须立即离开该国,那些拒绝接受判决的人可以向阿富汗的高级法院提起诉讼。负责检查的官员称,11个以酒店为名的色情场所和酒吧已经关闭。清点工作仍在继续,由阿富汗内政部应喀布尔公民的要求领导。

此后,阿富汗最高人民检察院认为法院的判决过于宽大,并提出了抗议。具体结果要到两个月后才能知道。另据报道,这五名中国妇女已经离开阿富汗回国。在此,我国大使馆提醒已经或打算再次来阿富汗的中国公民,他们必须遵守阿富汗的法律法规和伊斯兰习俗,依法经商。否则,很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

标题:将中国非法女性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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