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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道首页 > 社会信息 > 正文 姐夫强奸小姨竟称“见义勇为” -08-31 09:14 来源:中国广播网打印本页 关闭
中广网婺源8月31日消息(宋长鸿余非) 7月27日傍晚,时某(女,16岁,婺源某乡镇人)报警,称被强奸。
报警后,清华派出所的警察第一时间发现时,有一次哭不出声,向警察讲述了姐夫洪某的禽兽行为。 那天早上,洪某说要去赋春镇买猪仔,恳求时,洪某作为导游抄了近路。 下午2点左右,两人在回村子的途中,洪某说:“山底的溪流中有大田螺。 晚上没什么菜吗? ”。 有一次,我不知道计划,然后和洪某下河,在捡田螺的过程中,洪某故意滑了一下,猛地把她打了下去,吸了水之后,她逐渐失去了意识,醒来发现自己裸体倒在河畔的青石上,下半身疼痛。
面对民警的盘问,洪某( 36岁)声称自己见义勇为,不顾个人安危,终于滑进深潭边时,看到有人上岸,昏过去,手忙脚乱地脱掉她,人工呼吸。
随着警察的搜查,在铁证据面前,洪某低头认罪,供述了所有犯罪的经过。 本来,他因为家境不好,不得已成为了上门女婿,妻子懦弱,一点也不擅长女性风情,他已经对年轻矫情的阿姨心怀鬼胎,精心导演了这件丑闻。 事发后,他有一次进行恐吓,有一次无视,虚情假意地跪在她面前,答应补偿青春的损失费。 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某理性选择了警察。
现在洪某被判处刑罚,等待他的是法律和道德的双重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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