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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广播电台海口11月4日消息(记者朱永通讯员胡坤坤)从年到年,邵某波等3人共谋贩卖毒品海洛因牟利。 其中邵某波、陈某生贩卖、运输海洛因4187.55克,陈某贩卖海洛因1395.85克,海口中院近日对这起贩毒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邵某波贩卖毒品,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 被告人陈某生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个人所有财产被告人陈某犯贩毒罪,判处死刑,延期执行两年,剥夺政治权利,没收个人所有财产,减刑被告人陈某的限制。

“三人共谋贩卖运输海洛因牟利 二人被判死刑一人被判死缓”

年12月,邵某波(女,1964年出生,傣族、广东省茂名市人)与陈某生(男,1961年出生,汉族、广东省茂名市人)合伙贩毒,邵某波被称为毒品世家“方咩方元”(具体姓名不详)。 邵某波与“方咩方元”取得联系后,驾车在云南省昆明市站附近领取4枚海洛因(每枚重约350克),带回广东省茂名市藏在家中。 12月的一天,邵某波、陈某生带着这4枚海洛因从茂名市来到海南省,委托陈某以每枚海洛因9.3万元的价格出售。 陈某把这4枚海洛因分三次卖给罗某策(另案解决)。 价格平均10.75万元,陈某(男,1984年出生,汉族,广东省茂名市人)从中获得5.8万元的差价。 毒品卖光后,邵某波、陈某生通过银行向“方咩方元”的毒资支付了约18万元,另外,他俩各获利9万余元,陈某生给陈某5000元的利润费。

“三人共谋贩卖运输海洛因牟利 二人被判死刑一人被判死缓”

年1月25日,邵某波、陈某生再次找“方咩方元”购买海洛因出售,两人各出资4万元,共8万元,其中7万元为毒资,1万元为往返经费。 陈某生和邵某波一起去了四川省成都市。 邵某波从“方咩方元”购买8枚海洛因,支付部分毒品资金7万元,剩余毒药资金出售海洛因后支付。 邵某波把这8枚海洛因分别藏在黑外套和黑包里,随后和陈某生坐出租车回茂名市。 年1月27日中午,公安民警在广东省茂湛高速公路茂名收钱站逮捕邵某波、陈某生,从邵某波黑色外套中检出4枚白色块状固体总净重1395.9克,含有海洛因、乙酰可因、单乙酰吗啡成分27.6%克

“三人共谋贩卖运输海洛因牟利 二人被判死刑一人被判死缓”

法院认为,被告人邵某波、陈某生销售、运输毒品海洛因,其行为已经构成销售、运输毒品罪。 被告陈某介绍邵某波、陈某生贩卖毒品,从中赚取差价赚取利润费,其行为已构成贩毒罪。 邵某波、陈某生销售、运输海洛因4187.55克,陈某销售海洛因1395.85克,数量大、社会危害性极大,要依法严惩。 邵某波与陈某生共同贩卖毒品获利,邵某波联系毒品上家购买海洛因,陈某生联系陈某贩卖,然后将海洛因一起带到海南省澄迈县进行交易,第二次贩卖、运输毒品中 邵某波因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但在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犯本罪,为重罪、毒品再犯。 邵某波、陈某生在事发后认罪态度良好,但犯罪行为极为严重,概不从轻处罚。 陈某因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本罪,为重罪,依法从重处罚。 陈某在事发后认罪态度良好,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可以判处死刑,但不会立即执行。

“三人共谋贩卖运输海洛因牟利 二人被判死刑一人被判死缓”

判决后,各被告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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