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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徐颖见习记者张天棋) 6月11日从省药监局获悉,为降低药品价格,减轻群众负担,省药监局、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采用的中选药品展开了专项检查。

据悉,专项检查将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定的品种中省内选定的32个品种,以及随后纳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采用的中选药品进行检查。 文案涉及中选药品配送公司及相关医疗机构、零售公司的合规性和药品质量控制情况,包括药品配送公司是否持证、是否从非法渠道购买药品、是否非法销售回收药品、伪造药品采购来源、虚构药品销售流程、虚构药品销售流程、 医疗机构对中选药品建立了购销检验制度,供方资质是否齐全。 冷链药品在接收、储存等环节是否处于规定的温度环境,是否建立了真实、准确、完整、可追溯、储存记录。 药品零售公司是否有租赁借书证,是否存在凭票经营的现象。 有没有工作药剂师不上班、处方药销售不规范、不开处方药、不保留处方药等情况?

6月11日,记者从省药监局获悉,为降低药品价格,减轻群众负担,省药监局、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采用的中选药品展开了专项检查。
标题:“陕西省对国家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开展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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