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213字,读完约3分钟
西方人说:“这个世界上有两件事。 一个是死亡,两个是纳税。” 充分地看,无论是公民还是公司,依法纳税都应该履行义务。 现在,“对小微电商征税”的呼声不断,“线上满满一杯水”的说法,确实有道理。 但是,鉴于小微电商迅速发展的现状,为了追求公平而强制征税真的合理吗?

众所周知,小型微型公司是国民经济的支柱。 在我国,微型公司支付的利税占50%,产值占60%,提供城市就业岗位超过80%。 对这样一个特殊的群体,保持稳步发展永远是最重要的命题。 向小型微型公司征税,必须确保公平,但不能干涸捕鱼。 否则,将影响社会稳定,国民经济的长期快速发展更是如此。

与以前流传下来的小微公司相比,线上小微公司有几个鲜明的优势:第一,小微电商往往缺乏门店的投放能力。 很多人在经营淘宝店的时候,并不是因为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而是因为没有资金租赁店,所以退选了其次廉价的互联网经营。 第二,微电子商的利润更渺茫。 由于网络新闻更加透明,顾客只要点击鼠标,大多数情况下都会“商品多于三家”,这也是小微电产品价格过低,利润空之间变得更小。 有数据显示,94%以上的淘宝卖家年销售额在24万元以下,这些商家对税收价格极为敏感,稍有增加就有可能破产。

在这种情况下,一味强调“税负公平”,一味向小微电商征税,无异于杀鸡取卵,是中小企业成长最重要的阶段对其重拳。 要追求公平,首先必须让小的微电子商生存下去。 正如马云所说,“小公司每天考虑的是生死存亡的问题,如何让小公司活下去,活得好,才是国家税收杠杆调节真正需要考虑的地方。”

另一个观点是,从国民经济的宏观角度看这个问题。 目前经济下行压力仍然很大,要稳定中国经济就必须发挥市场主体的活力。 因此,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一方面采取有力措施,通过简单的政治放权来营造经营者环境,另一方面通过大规模减税等措施来激发市场活力。 在市场主体急需“吸氧”之际,在“减税周期”顺利推进之际,提出“税负公平”,向小微电商征税显然是不合时宜的。 现实中,在大企业抵御风险能力更强、综合税负水平也在提高空的过程中,越来越多的反馈社会体现了“公平”的真正含义。

在税收行业中,常说“扩大税源,扩大税基”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两个词。 前者教会了我们用“快速发展的眼光”看问题。 税收必须是公平的,也必须是时机。 只有扩大市场主体,快速发展,税收才能越来越多的来源于水。 后者告诉我们需要“以人民为中心的快速发展思想”。 税收是为了民生,必须考虑公司的真正负担,只有与公司一起成长,税收收入才能有稳定增长的基础。

健全运转的社会“公平”很重要。 追求公平也有天平一样的过程,在上下摆动中最终归零找到平衡点。 从这个道理上说,鼓励万千微电子商在现阶段勤奋快速发展,就是追求公平的过程。 总有一天,小微电商会繁荣起来,成为中国经济更粗的支柱。 从这个意义上说,要向小型微电子商征税,“公平竞争”可以延期。 (作者替代米)
标题:“向小微电商征税 费厄泼赖应当缓行”
地址:http://www.aq2t.com/afhxw/1888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