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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北京5月1日电(董兆瑞)记者从北京市交通局获悉,从1日开始,北京公安交通监管部门重点对北京市未悬挂车牌、临时标志、临时标志、逆行、无信号、载人平台等电动自行车展开集中违法行为 其中,暂时未显示电动自行车道路行驶的将面临1000元罚款的处罚。

“1日起北京严查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5月1日,北京交通管理部门联合街道、综合治理、社区等各级组织,围绕全市主要交通枝干线、交通枢纽、繁华商业区、学校医院、物业中介、物流集散地、拥堵点及周边区域等要点区域,对电动自行车不悬挂号码牌或临时标识,进行伪造、改造、改造。 并且交通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电视监控系统的巡检控制力度,在北京市设立151个常态管理岗位,实行定点监控、常态管理,全时段、全区域加强本市电动自行车24小时的严格管理处罚。

“1日起北京严查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北京市电动自行车必须登记取得电动自行车通行证和牌照才能在道路上行驶,未登记实施《条例》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的,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北京市交通工具申请登记。 其中,不在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设定了三年过渡期(年1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相关车辆在过渡期内上路行驶必须悬挂临时标志,遵守非机动车通行管理的有关规定。 为此,北京公安交管部门发布了《北京市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登记和通行管理办法》,规定不在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的所有车辆必须在2019年5月1日前向交管部门申请临时标志,2019年5月1日以后,交管部门不再颁发临时标志,在道路上行驶。

“1日起北京严查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记者从北京市交通局获悉,从1日开始,北京公安交通部门的要点是集中整治北京市未悬挂车牌和临时标志、伪造、改装车牌、临时标志、逆行、无信号视线、载人舞台等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其中,暂时未显示电动自行车道路行驶的将面临1000元罚款的处罚。

标题:“1日起北京严查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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