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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昨天发布了《关于禁止非法有奖销售行为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发布了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其中,经营者举办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比原规定的5000元提高了10倍。

“市场监管总局:有奖销售最高奖拟不得超5万元”

禁止新的欺诈性有奖销售行为:禁止虚假显示有奖销售或者设定的奖项种类、最高奖金额、总额、奖品种类、弃奖条件、奖券销售情况、金奖情况等。 禁止采取非法手段故意中奖设定有彩票标志的商品、奖券故意不投放、不投放所有市场或者不与商品、奖券一起投放市场的其他欺诈性有奖销售行为。

“市场监管总局:有奖销售最高奖拟不得超5万元”

新规定禁止经营者不忠实显示奖品的品名、数量,要求不显示附加条件或者不模糊显示。 经营者不得将不合格品作为奖品和赠品,或者免除或者减轻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的经营者,销售带有附加奖的商品时,应当明示无奖品情况下的商品价格。 另外,经营者举办抽奖式有奖销售,不得有最高奖金金额超过5万元的行为。 最高奖项设立多个获奖者,其中任何一位获奖者的最高奖金超过5万元的同一彩票或一次商品有机会获奖2次以上的,累计奖金总额超过5万元等。 (记者藏丽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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