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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阿富汗总统哈米德·卡尔扎伊签署了两项期待已久的国内外银行法,即《中央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法》。从那时起,阿富汗中央银行将作为一个独立机构运作,不受任何政治干预。中央银行的主要职能也已明确,即发行和保证货币稳定,并监督所有商业银行的运作。新银行法签署后,三家外国银行首先获得营业执照,一家是英国标准宪章银行,另一家是巴基斯坦国家银行,第三家是总部设在日内瓦的阿加汗基金会小额信贷银行。这是自1996年以来,阿富汗首次向外国银行开放市场。这些银行已经准备了很长时间,预计将在年底前开始营业。根据新的银行法,设立商业银行的基本条件是银行信誉良好,资本不少于500万美元。所有经中央银行批准进入阿富汗的外国银行都可以按照国际惯例开展业务。阿富汗有六家国有商业银行,但由于缺乏资金和信誉,它们基本上已经停业。私人经济活动所需的外汇交易必须依赖街头交易所或地下银行。每天,大量手持当地货币等待兑换的商人在喀布尔市中心的路边排队,这已成为一个独特的景观。随着阿富汗国内经济活动的扩大,这种原有的贸易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现代商业活动的需要,特别是缺乏国际汇兑和信贷保险,严重阻碍了外国投资活动。今年5月,阿富汗中央银行开始运作。为了填补商业银行的空缺口,它还从事外汇和开立信用证。然而,由于中央银行的低效率和严重的官僚主义,开户和取钱的程序非常复杂,有时用户不能在一两个月内取钱,这使得用户抱怨。新银行法的颁布,尤其是外资银行的进入,预计将改变这一局面。建立健全的银行系统不仅为现代商业活动提供了有效的金融工具,而且有利于外国投资的流入,并可能吸引大量阿富汗海外国民返回资本。据估计,阿富汗人有高达50亿美元的海外资金。此外,正常的银行交易将打破私人地下银行对外汇交易的垄断,这将有助于政府维持人民币汇率的稳定。
标题:阿富汗新银行法案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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