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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非法收买熊掌村民被判三缓三)
大邑村民孔某收购熊掌5只、梅花鹿肉2块,存放在自家冷库后被警方发现。 据鉴定,熊掌、梅花鹿肉等价值共计7万元。 最近,大邑法院判决孔某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去年2月,60岁的孔某从双流县白家镇的珍禽经营部购买了梅花鹿肉。 年5、6月,孔某在阿坝州花了1.1万元购买黑熊头、2块熊肉、5只熊掌。 孔某把这些梅花鹿肉、熊头、熊肉、熊掌冷冻在大邑县家中的冰箱里。
去年11月6日10时左右,民警检查“阳沟村医疗站”时,现场查获3具冷库,各类动物尸体共计65具,其中疑似黑熊残体13枚、梅花鹿残体2枚。
据鉴定,查获的黑熊残体系亚洲黑熊,属于国家二级要点,保护野生动物,价值4万元。 被没收的虾夷鹿残体系的虾夷鹿,属于国家级要点保护野生动物,价值3万元。
大邑检察院控告孔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产品罪。
在法庭上,孔氏辩解说自己购买的鹿肉等动物的残体是自己吃的,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但是,法院认为,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产品罪是为了保护珍贵、濒危物种,如果有收购行为,无论收购目的是营利还是个人,都不影响本罪的定性。
大邑法院认为,孔某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则,没有经营、利用野生动物产品合法资格的,收购国家要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产品,价值共计7万余元,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产品罪,依法
大邑村民孔某收购熊掌5只、梅花鹿肉2块,存放在自家冷库后被警方发现。 去年11月6日10时左右,民警检查“阳沟村医疗站”时,现场查获3具冷库,各类动物尸体共计65具,其中疑似黑熊残体13枚、梅花鹿残体2枚。
标题:“村民非法收购熊掌梅花鹿肉获刑 辩称买来自己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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