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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南昌7月26日电(记者赖星)多起犯罪,捐赠者近40人,非法获利150余万元。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日前对南昌市特大组织出售人体器官事件作出一审判决,12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9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至10万元。

据说年5月,陈某、莫某和蒋某(另案解决)协议买卖人体肾脏。 其中,蒋先生负责捐献者的招募、饲养和人体肾脏摘除手术,陈先生销售摘除的活体肾脏。 该小组在广西兴安县、江西南昌市、景德镇市3个地方组织非法肾移植活动。

年10月至年2月间,以陈某为首的12名小组成员分工确定,招募“饲养”供体,对近40名供体进行肾脏摘除手术。 集团成员通过组织出售人体器官的非法利润达到154.8万元,其中陈某某人犯罪所得43.5万元。
标题:“江西一团伙圈养供体近40人 贩卖23人肾脏获利上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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