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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改革开放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已经经过了40年的时间。 40年的成果是有目共睹的,40年的经验是宝贵的。 在一系列的成果和经验中,股份制改革无疑是非常重要的一个。 股份制改革不仅巩固了公有制经济主体的地位,搞活了国有公司,而且推动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激发了市场活力。 回顾这一改革历程,把握其历史逻辑,有助于加深对股份制改革的理解,在新时期将改革进行到底。

“中国股份制改革的历史逻辑”

经济改革在农村率先解决问题

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78年,我国实行了计划经济体制。 在此期间,我国经济也发展迅速,但在同一时期,周边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变化更为明显,一个重要原因是利用市场经济的力量走上了开放的道路。 于是人们开始认识到,只有转向改革开放,才能实现经济的快速发展。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将党和国家事业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实施改革开放的历史决定。 以此为起点,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代开始了。 改革开放初期首要进行了三项具有重要影响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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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实行农村家庭承包制。 20世纪60年代初,一些地方农民试图实行家庭承包制,但由于无法与人民公社制度共存,很快被取消。 20世纪70年代末,在改革的旗帜下,在安徽、四川等省,农民自发组织实行了“大包干”,即家庭承包制。 家庭承包制得到了一点地方党委和政府的支持,迅速宣传,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大大提高,农村出现了新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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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兴办乡镇公司。 在农村承包制宣传之后,一些农民考虑到农村有富裕劳动力,产生了兴办乡镇公司的想法。 市场上缺少什么,他们生产什么,销售什么。 由于缺乏技术工人,他们到城市找退休工人,聘用他们向乡镇公司传授技术,指导生产。 很快,在交通比较便利的农村,乡镇公司不仅发展迅速,还兴起了规模稍大的工厂。 更出乎意料的是,在乡镇公司发展壮大,有些地方出现了乡镇公司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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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建设经济特区。 为了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1980年,党中央兴办了深圳、珠海、汕头、厦门4个经济特区,落实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发挥了对全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窗口和示范作用。 经济特区的建立,大大加快了改革和开放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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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项改革似乎向平静的湖面扔了三块大石头,掀起了波涛。 从1979年到1984年的短短五年间,我国经济开始发生了一点巨大的变化。 例如,车票供应的时代结束了,农贸市场的商品越来越丰富,鸡鸭鱼肉、粮食蔬菜水果都应该有。 此外,乡镇公司迅速发展后,生产出了建筑材料、纺织品、食品等多种商品。 火车、轮船和长途汽车上挤满了提着大包小包的农民身影的人。 他们是乡镇公司派来的推销员,大包里装着商品样品。 于是,在大一统的计划市场之外,出现了乡镇公司的商品市场,大一统的计划市场被打破。 像钢材、煤炭、五金制品一样,在农贸市场也可以买到。 另外,经济特区的迅速发展速度大大超过了香港。 特别是在深圳,高楼、工厂、道路、商业区和住宅的建设体现了特区的速度,为经济特区的工人、经营者、投资者感到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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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的重点转移到城市

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有利于进一步贯彻搞活经济、对外开放的方针,加快以城市为着力点的经济体制改革整体步伐,更好地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 这宣布了改革的重点将转移到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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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提出加快以城市为着力点的经济体制改革步伐,是不是农村被忽视了? 并非如此。农村家庭承包制此时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得到宣传,农民生活已经得到初步改善,多种经营也受到条件稍好的县、乡、村的关注。 另外,乡镇公司也从这个时候开始重新组合,成为了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生产方法。 可以说到了20世纪80年代中期,农村改革已经步入正轨,城市改革自然成为了改革的重点。 这是形势所使然。 要把改革的重点指向城市,当时至少有三个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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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城市是我国经济的要点。 由于国有大型企业在城市,如果不从体制方面开始改革,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移就不容易。

第二,我国不仅应该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而且必须提高经济开放度。 要提高经济开放度,必须从条件稍好的沿海城市和内陆交通要道边缘的大中型城市下手。 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历史文化因素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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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从我国国情来看,就业问题长期以来是我国最大的民生问题。 不深化城市改革,不仅城市不会快速发展,农村富裕劳动力也找不到就业的道路。 城市繁荣,天天积累,雇佣人数就会增加,社会就会更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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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把改革重点放在城市上,是符合实际的。

股份制改革的思路逐渐清晰

如何对城市、工业、商业、采矿、交通运输业等进行重大改革呢?这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话题。 在改革主线还是说先后顺序的问题上,经济学界主要有两种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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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把价格改革放在首位。 持有这一观点的经济学家主张效仿1949年西德的改革,全面放开价格,接受市场的价格波动。 他们认为西德的价格开放已经在实践中说明了这是一个比较有效的案例。 价格放开后,经济可能会混乱,但一段时间后会复苏,恢复繁荣。 这样的改革构想也被称为“休克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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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是将产权改革放在首位。 持有这一观点的经济学家认为,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不能照搬西德的经验。 因为西德以民营企业为主,在市场经济中能够适应价格改革的民营企业将继续存在,发展迅速,不能适应价格改革的公司将被淘汰或改组。 中国的情况和西德完全不同。 西德公司是民营公司,中国企业广告主是国有公司。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并不是真正的市场主体,并不会因价格开放而变得灵活。 放开价格后,西德公司通过重组、合并再次获得新生经验,也不适用于当时的中国国有公司。 如果价格一下子放开的话,中国的国有企业和国民经济很可能会遭受无法挽回的重大损失。 1986年4月,我提出所有制改革都是改革的关键主张:经济改革的失败可能是价格改革的失败,但经济改革的成功不依赖于价格改革,而依赖于所有制的改革,也就是公司体制的改革。 这是因为,价格改革首要的是营造适合竞争快速发展的环境,所有的制改革和公司体制改革都真正涉及到好处、责任、刺激、动力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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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光是全面开放价格的传言,就给我国经济带来了巨大的冲击。 1988年夏天,出现了兑换和囤积的风潮,经济发生了很大的变动。 因此,适用于我国工业和公司的改革思路首先不是推进价格改革,而是首先推进产权改革。 产权改革的首要副本包括产权的定义、产权的明确和股份制的改造。 这很简单,但实际上每个环节都包括很多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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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性的方法:库存不动,增量先行

将股份制改革的想法付诸实施并不是那么简单的。 经济学界认为,股份制改革是私有化,就是将新中国成立30多年来发展迅速的国有公司私有化。 他们认为,小公司,特别是通常轻工业公司可以走股份制的道路。 因为,它们是小公司,国有公司特别是国有大公司不能改造成股份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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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自1992年春天邓小平同志的南方谈话在报纸上公开发表以来首次发生了变化。 邓小平先生确定“计划多还是市场多,不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 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 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 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定提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后股份制开始积极试行。 1997年,党的十五大正式提出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是可行的,具有多样性。 “不能笼统地说股份制是公有还是私有,而取决于统治权掌握在谁手里。 国家和集体控股具有明显的公有性,有利于扩大公有资本的统治范围,增强公有制的主体作用。 ”。 这无疑是理论上的重大突破。 这通过国有公司股份制改革,建立现代公司制度和完善公司中法人治理结构,确定了股份制公司作为公司形式可以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相统一。 于是,理论界一些人对股份制性质的疑问逐渐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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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国有大型股份制改革仍面临难题。 例如,国有大型资产在改革过程中,会被知情者个人和相关知情人士以不同的方式侵占吗? 这种情况并不是不可能发生。 因此,在股份制改革实践中,我国创造性地采取了“库存不动,增量先行”的方法。 也就是说,国有巨头的股票分为两类,一类是非流通股,即“库存不动”。 另一种是流通股,即“增量先行”。 就这样,国有巨头终于走上了股份制改革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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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来越多的公司包括国有公司,为了确保所有制公司和纯粹的民营公司都能上市,有必要及时制定证券法。 1998年12月,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以高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我国的股份制改革和公司上市今后将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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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措施:建立现代公司制度

“存量不动、增量先行”的方法为股份制改革开辟了通道,但也带来了新的问题:在国有大型股权结构中,非流通股占比过大,即人们所说的存量过大。 这样,国有大公司成为上市公司也不召开股东会,董事会中只有绝对控股的国有大公司的声音。 在证券市场上,一些散户买入了上市国有巨头发行的股票,但散户的股票没有起到任何作用。 换言之,上市的国有大型企业只获得融资,但由于非流通股数量巨大,公司运行机制不变,依然活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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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证券法通过后,中国股份制的第二次改革继续进行。 此次改革的目的是将大额非流通股变为流通股,建立现代公司制度,根据“产权明晰、权责确定、政企分离、管理科学”的要求,对国有大中型公司实施规范的企业制改革,使公司成为适应市场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 具体办法是,非流通股持有者给予流通股持有者一定的补偿。国家根据公司投入的资本额享有全部权益,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依法自主经营,除自负盈亏的极少数国家独资经营的公司外,积极实行股份制

“中国股份制改革的历史逻辑”

为什么非流通股上市前一定要向流通股所有者进行补偿? 这是因为当初国有巨头上市时,在招股证明书中有约定非流通股暂时不上市。 这样的“要约”,必须遵守。 现在非流通股上市,违背了当初的约定,所以得到流通股所有者的谅解,给予补偿是有道理的。 关于向各流通股所有者补偿多少,由市场根据上市公司利润的好坏来决定。 中国股份制的第二次改革终于成功了,是政府与公司界、证券界、经济学界共同努力的结果。

“中国股份制改革的历史逻辑”

面向新时期继续深化股份制改革

股份制改革的成功,表现出从实践的突破到认知的突破,再到新实践的突破和新认知的突破,不断循环往复,达到新实践和认知高度的历史逻辑。 它证明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中国的具体实际多次结合,只要多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就能找到改革的正确方向,解放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 股份制改革的成功,实践说明了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成功结合,建立现代公司制度的国有公司更好地适应市场竞争环境,在与其他市场主体的竞争与合作中发挥活力,做大做强,成为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 正如习同志指出的,“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发展很快,取得了很大的成果。 我国国有公司为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科技进步、国防建设、改善民生做出了历史性贡献,功绩卓着,功不可没。 ”。 股份制改革的成功,也充分显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 重申党的领导、正确的指导思想和人民的主体地位,可以激发社会活力,集中改革共识,形成推进改革的巨大力量。

“中国股份制改革的历史逻辑”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大大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中国国有公司在股份制改革方面取得了新的重大突破:将国有公司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实行了分类改革。 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依法建立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完善完整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确定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全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明显加快了国有公司混合全制改革的步伐,已经实现了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7个重要行业的全覆盖 等待反复确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公司的制度改革方向,使党的领导融入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将公司党组织嵌入企业治理结构。 这些改革将有所突破,使国有公司形成较为有效的均衡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迅速提升国有公司主业的核心竞争力,推动国有资本强行化,壮大优势。 国有企业的领导者正在加速进入具有世界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中国股份制改革的历史逻辑”

当前,我国经济快速发展进入了一个新时代。 要实现经济优质快速发展,实现经济从大到强的转变,仍然需要深化股份制改革。 我们必须看到在产权改革和产权保护等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一定要攀登长焦、居安思危,勇于变革,勇于创新,不僵化,不停滞,成为新时代改革的推动者。

标题:“中国股份制改革的历史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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