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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一份名为《项目收益债券业务指引》的文件在互联网上传播开来,引起了业界的关注。该文件对项目债券发行、账户管理和信用增级的主题作了非常明确的规定。《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这份文件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起草的,不是正式的草案,还没有正式对外发布,有些内容以后可能会有所调整。但是,该指引的出现意味着相关部门有意大力推广项目收益债券。未来,在明确监管和克服一些现存问题后,债券有望取代城市投资债券成为市政建设融资的主要渠道。
项目收益债券是一种创新品种,是指与特定项目相关联的债券,债券所筹集的资金用于特定项目的投资和建设,债券的还本付息资金全部或基本来源于项目完成后的经营收入。去年下半年,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和国家发改委相继推出相关产品。
值得注意的是,从这份公开文件的内容来看,很明显,项目实施的主体应该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特殊目的载体。“这意味着项目收益债券的发行人将不仅局限于过去的项目公司,还将扩展到一般企业实体。”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这对于目前的发行者来说是一个巨大的突破。此外,《准则》还规定了项目中财政补贴的比例,以及担保和信用增级方法。
据业内人士称,项目收益债券被称为“市政债券”。"有关部门的意图是用这种品种取代过去的城市投资债券."一名经纪公司官员告诉记者。
事实上,项目收益票据和项目收益债券在推出后都面临着相当大的争议。知情人士吴志雄表示,引入项目收益债券有利于债券市场的扩张和多元化。然而,目前项目收益债券面临着发行者不活跃、投资者不活跃的局面。“目前,市场上评级债券的内部模型大多基于企业的财务报表,但项目公司目前普遍没有稳定的现金流,未来的现金流也不确定,因此很难确定。此外,项目收益债券一般期限长、流动性差,因此目前项目收益债券的发行成本仍然相对较高。”吴志雄说。一些券商还表示,中国证监会正在大力拓展企业债券市场,企业债券需求快速增长,这也客观上挤压了项目收益债券市场。
然而,这种情况预计将在细则澄清后改变。业内大多数人认为未来项目收入的0/0债务非常大。根据中国证券发布的评估报告,2015年项目收益债券的供应量约为500-800亿元,预计2015年项目收益债券的发行量为100亿元。
标题:项目收益债细则初稿强化业务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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